摘要
这是一桩真实的案例,由于开票方的错误而使企业延误了进项税额抵扣。是否有办法换回?注册税务师依法给出的对策,能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案情】河南省某小型纺织企业,每月棉纱销售额在500万元左右,销售规模稳定,月纳税额一般在10万元左右,生产棉纱所需的皮棉有自行用收购票向农户收购加工和从其他棉花加工企业购进两种形式。2013年某月的最后一天,企业收到了原料供应商新疆某轧花厂开来的棉花发票,共计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4年第1期51-52,共2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