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起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享受退免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也能和普通外贸企业一样,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该项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困扰我国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久的出口退税制度"瓶颈"已被突破,将降低相关企业的成本,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也将有利于促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4年第4期61-61,共1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