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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业务土增税清算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差异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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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实行先预征后清算(结算),二者在清算(结算)条件、清算(结算)对象的确定、收入确认及扣除项目规定等方面存在差异。一、清算(结算)条件不同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以下简称"91号文")第九条、第十条规定。
作者 薛娟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4年第6期30-31,共2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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