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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企业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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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混凝土企业涉及混凝土生产、运输、装卸,如果企业从事上述两个项目以上(含两个)作业则属混业经营。由于混凝土生产及装卸可实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运输业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如果运输业外雇车辆运输则通过提高销售价格回收运费,则运输业不存在;如果实行代垫运费,则收取的价外费用不用缴纳增值税。混凝土企业操作方式的不同给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
作者 王国林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4年第8期47-48,共2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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