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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企业与其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答: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企业与其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即意味着与其关联方发生了关联业务往来,无论该协议执行与否,均应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5年第7期18-18,27+60,共3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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