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7年7月1日起,对特定的建筑业甲供工程服务取消了原有的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的选择权,只能按规定统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方法选择权丧失后,针对建筑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策划,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本文给出相关建议。一、相关政策规定(一)政策规定2017年7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以下简称'58号文')规定.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8年第1期42-44,共3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