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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发票是否可以跨地区开具?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8年第2期37-37,46,51,53,58,61,72,共7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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