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施行,以此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全国各级地税机关已初步识别和确认环境保护税纳税人33万户,并建立了环境保护税税源数据库。环境保护税按季申报缴纳,2018年4月1日至15日迎来首个征期。那么,环境保护税如何征收?税率如何确定?为深入解读《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刊特约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的专家撰写分析文章,供读者参考。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8年第3期26-29,共4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