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连续生产非即征即退产品怎样纳税更合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以下简称'即征即退')政策。那么,将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产品连续生产非即征即退产品(本文指应纳增值税产品,下同)怎样纳税更合理是很多企业都关心的问题。
作者 邢国平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8年第10期51-52,共2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