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已于2017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为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执行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根据近年来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执行情况,笔者就17 号文做简要解读。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9年第4期35-39,共5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