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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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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黑白合同"的不正常现象经常出现,严重扰乱了我国建筑市场的秩序。2004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第21条首次对建设工程中"黑白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做了规定。但是,该规定过于简单,既规避了"黑白合同"的效力,又很容易被误解"白合同"是唯一结算依据。从该司法解释实施至今,"黑白合同"的纠纷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反而混淆了裁判者判断。笔者认为,由于个案的具体情况不同,在处理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案件时,不宜"一刀切"地适用建设工程合同的司法解释第21条。否则,有可能会出现承包人与发包人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在本文中,笔者拟介绍建设工程纠纷中出现"黑白合同"的不同类型情况,结合上述司法解释,提出对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的看法,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司法解释第21条进行评析。最后,笔者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就建设工程出现"黑白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重新调研,针对实践中出现各种形式的"黑白合同"纠纷制定不同的处理标准,以便于裁判者公平合理处理"黑白合同"的纠纷。
作者 王小莉
机构地区 广州仲裁委员会
出处 《仲裁研究》 2012年第2期75-82,共8页 Arbitration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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