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第三人制度 被引量:3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一直以来都是颇有争议性的命题。笔者认为,国际商事仲裁中设立第三人制度不仅符合仲裁的契约性、司法性与经济性以及效率的价值取向,而且能够解决仲裁实务中"同案不同判"等问题。我国应当借鉴各国立法与国际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仲裁第三人制度。
作者 李金峰
出处 《仲裁研究》 2013年第1期57-66,共10页 Arbitration Stud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共引文献128

同被引文献41

  • 1李仕春.民事保全程序基本问题研究[J].中外法学,2005,17(1):43-74. 被引量:61
  • 2萧凯.从富士施乐仲裁案看仲裁员的操守与责任[J].法学,2006(10):28-38. 被引量:22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3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
  •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8条(2)款.
  • 6《(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第6条.
  •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 8宋秋蝉:《论商事仲裁临时措施裁定权归属中法院与仲裁庭的"伙伴关系"》,《仲裁研究》2010年第4期.
  • 9《(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第6条.
  • 10《自贸区仲裁规则》第20条(1)款.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2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