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作者所作的2012年Lalive讲座整理而成,其通过析出近年最常被探讨的问题与批判观点,对商事仲裁与投资仲裁两者主要方面的异同之处进行了考察。作者从其作为在ICC、LCIA、SCC以及其他仲裁机构的商事性仲裁规则下,与诸如ICSID、ECT、NAFTA以及CAFTA等涉及投资仲裁的国际公约下诸多案件的仲裁员的丰富实践经验的角度出发,为相关问题提供了作者自己的观点与视角。文章尤其对以下方面作了探讨,它们分别涉及法律文化、法律框架与准据法、仲裁员的挑选、管辖权、案件管理、保密性或透明度、裁决的可预见性与一致性以及未来的展望等方面。
出处
《仲裁研究》
2014年第2期102-112,共11页
Arbitration 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