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国海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是国际海事仲裁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本文细致考察了广州海事法院1987年至今审查的全部和其他海事法院审查的部分适用《纽约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海事仲裁裁决的案例。通过评述样本涉及的《纽约公约》抗辩理由,包括仲裁协议效力抗辨、未获适当通知及丧失陈述权利抗辩、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不当抗辩等,以及中国执行程序相关规定抗辩,揭示海事法院对《纽约公约》相关规定的理解,并总结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另外,还对样本中广州海事法院在审查承认及执行外国海事仲裁裁决案件时的具体做法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存在审查形式不统一、超期裁定常发、审查结论混乱、异议程序缺失等有待完善的地方。
出处
《仲裁研究》
2015年第1期93-106,共14页
Arbitration 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