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0 引言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5.4.2条规定:用于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该条文曾被列入2000年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条文(2002年版未列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同时规定消防控制设备对常开的防火门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防火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能自动关闭;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
出处
《大众用电》
2003年第7期22-23,共2页
Popular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