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举报的现象在德国法律界并不罕见,但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现行德国法实行双轨制,即一方面是零星的立法,另一方面是判例法,这是对举报进行一般规范的结果。传统上,劳动法院愿意向举报人提供全面的保护,因为他们认为原则上任何形式的举报都是雇员对忠诚义务的违背,而这可以构成解雇的理由。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并受联邦宪法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判决的影响,劳动法院对举报者的态度变得更加开明。但对举报人的保护仍然主要规定在解雇保护法的法律条款,其重点放在平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却可能忽略了对公共政策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