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正规化是国家主导下的一次强制性制度变迁。本文通过对两家已正规化的资金互助社的比较分析发现:正规化能给互助社带来较高的制度收益,有利于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壮大与三农服务功能的增强;同时,正规化也产生了大量的制度成本。规模较大的互助社能凭借高制度收益覆盖掉正规化后的新增制度成本;然而,规模较小的互助社因收益较小不足以弥补制度成本,而出现正规化后的效益下降。据此,本文提出对资金互助社的正规化与监管应体现其草根性,切勿以商业银行的标准来严苛互助社,尽可能地降低互助社经营成本的政策建议。
出处
《制度经济学研究》
CSSCI
2014年第2期1-19,共19页
Research on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业现代化体制机制创新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研究(13AZD003)”
农业部2014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研究(201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