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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3年 第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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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内地海关与香港海关执法互助,促进两地经济发展,方便两地贸易往来,提高载货清单的准确性,内地海关与香港海关共同制定了统一的《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以下简称新版《载货清单》),自2004年1月1日起在内地、香港同时启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版《载货清单》作为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一次填写,分别提交两地海关。二、新版《载货清单》为一式六联,无碳复写。第一、二联交内地海关,第三至五联交香港海关。
出处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04年第3期31-43,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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