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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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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第2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于2008年9月25日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1,4—丁二醇(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053990。
出处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09年第28期3-21,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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