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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 第23号

Announcement No.23,2017 of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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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3月,中国与新西兰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新西兰海关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新西兰海关安全出口计划互认的安排》,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互认安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新双方相互认可对方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简称'AEO企业'),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通关便利。其中。
出处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7年第38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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