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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 第53号

Announcement No.53,2017 of the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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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对原产于冈比亚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进口产品实施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即零关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上述两国的97%税目产品进口实施零关税。有关产品清单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6]31号,详见财政部网站)
出处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7年第69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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