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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暂停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Temporarily Discontinu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Regulations on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in the Lecheng International Medical Tourism Pilot Zone in Boao,H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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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发[2018]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支持海南省试点发展国际医疗旅游相关产业,国务院决定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暂停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先行区内医疗机构临床急需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实施进口批准,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
作者 国务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8年第24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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