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9年 第3号

Announcement No.3,2019 of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最终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2018年10月9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77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补贴措施将于2019年1月19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作者
出处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9年第8期23-24,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