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民族国家开始正式登上世界舞台。成为现实的政治实体之后,民族国家便迅速巩固自己的政治合法性,并在国际交往的共同约定中被公认为新国际法的主权单位。民族主义在民族国家的产生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要理解由民族国家构成的国际体系就得先理解民族国家,要理解民族国家就得先理解民族主义。但民族主义发展至今,引发了越来越多的消极现象,成为危及世界和平、多族群国家政治稳定、区域稳定的因素之一。因而,对民族主义理论的渊源和流变进行梳理和反思便显得极为必要。
出处
《政府治理评论》
2018年第1期101-112,共12页
Public Governance Revie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斯多亚政治哲学残篇的编译、集注和义疏”(17YJC720030)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青年项目“廊下派政治哲学研究”(16GZQN26)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