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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三期女职工“分手”的“恩恩怨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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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产假规定、哺乳期以及生育津贴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由于女职工'三期'的特殊性,法律对于用人单位的管理提出了要求,在一些企业也因此而引发了不少争议。
作者 陈艳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19年第5期42-43,共2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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