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於由谁担任立卷工作最为合适的问题,“档案工作”第五期所载“文书处理部门立卷的两个问题”一文,已经作了明确的解答,肯定了由统一管理文件收发、登记、运转、催办的文书处理人员(指管理上述工作的收发、文书、秘书等人员)负担最为恰当。这种见解是正确的。但是随着工作的深入,在一部分干部当中,又发生了文书处理人员能否做好立卷工作的疑问。提出的理由是:文书处理人员水平低,恐怕不能作好作立卷工作;或者文书处理人员忙不过来。在这种想法支配下,对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表现犹豫。
出处
《中国档案》
1956年第12期18-19,共2页
China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