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概述周某驾驶自己的翻斗车给石料厂拉石头。2010年5月29日,车辆发生故障,周某在修车时把车斗升起触到高压线,致使其当场触电昏迷。120急救车到现场后诊断已无希望抢救,石料厂业主派车把人送到市人民医院,诊断结论人已经死亡。事故发生后,周某家属找石料厂,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周某的死亡与石料厂没有任何关系。石料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周某的死因和对方应承担的责任由其自行解决,石料厂不追究、不参与;石料厂出于人道主叉,考虑到死者家庭困难。付给死者家属15万元,用于埋葬费、生活补助费、赡养老人费、抚养小孩费、家属精神损失费等应得的一切费用;不得向石料厂和电力部门提其它要求;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3年第8X期75-76,共1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