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大力推广实施的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将供电所有关业务委托于低压业务受托公司,转变供电所管理模式,是电网企业业务组织方式的有益探索,也是电网企业管理创新的重要体现。本文作者站在适应国家电力发、输、变、配、售改革大趋势的背景中,基于实现供电公司和售电业务受托公司(下文简称"受托公司")共赢的目的下,就受托公司组建及发展前景谈了些个人看法。同时也为彻底理顺供电公司和受托公司之间的经营管理新模式,逐步建立两者之间对等地位的举措,提供了一些思路。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4年第7X期40-43,共4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