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用工管理现状风险分析潍坊公司现有社会用工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原与供电企业直签劳动合同的农电用工,经过合同改签后在光明电力服务公司从事农电业务委托工作(以下简称农电用工);二是供电企业主多分开完成后,留存下来的由供电公司接收并进行投资的集体企业社会用工(以下简称集体企业用工);三是由主业与集体企业签订借用协议,在部分主业工作岗位上借用的社会用工人员(以下简称主业借用人员)。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7年第S1期111-113,共3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