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能源局:鼓励引导失信主体申请信用修复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鼓励和引导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形成良好的行业诚信氛围,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修复管理办法》提出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即失信信息所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行政决定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并经作出行政决定的单位确认;按要求作出信用承诺。
作者
机构地区 国家能源局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9年第12期6-6,共1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