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梯作为一种必要的垂直出行工具,不管是在小区,还是在商场,人们对其的依赖性已经越来越高。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5.7.3.1条规定:井道下部应当设置底坑,除缓冲器座、导轨座以及排水装置外,底坑的底部应当光滑平整,底坑不得作为积水坑使用。在导轨、缓冲器、栅栏等安装竣工后,底坑不得漏水和渗水。当电梯底坑出现积水、长期潮湿等情况时,会对缓冲器、张紧轮开关、限速器钢丝绳、补偿链造成影响,甚至引发安全事故,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出处
《中国电梯》
2019年第8期71-72,共2页
China Elev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