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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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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推动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管理,规范废钢铁加工行业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进废钢铁供需衔接,提高废钢铁集约化加工经营水平和加工质量,我们组织起草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机构地区 工业和信息化部
出处 《中国废钢铁》 2012年第4期1-4,共4页 Iron & Steel Scrap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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