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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涅纳舍夫谈苏联的新闻法苏联国家出版委员会主席米.费.涅纳舍夫前一段在答记者问时,谈到了正在修订的新闻法。他说,新闻法草案的修改工作还在进行,第一个方案的确过于简单,是宣言性的,需要进行重大修改。内容上首先应准确反映批评者和被批评者应承担的责任;其次应确定记者获取消息和利用消息的权利。当然,在这方面也应该给新闻工作者以必不可少的法律保障和其他方面的保护。他说。
出处 《中国记者》 1988年第4期64-,共1页 Chinese 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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