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舆论的“仲裁作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舆论机关并非权力机关,按说是不该有什么仲裁作用的。但是由于中国的特殊情况,没有民办的舆论工具,所有的报刊、电台、电视台都是官办的,都是官方的宣传工具,代表官方说话。因此,它们在客观上常常代替权力机关,对是是非非,指手划脚,甚至颐指气使、声色俱厉,“老子天下第二”,除了顶头上司,似乎对谁都可以仲裁,有时还会表现出超常的力量,似乎权力机关仲裁不了的,舆论机关也可以仲裁,权力机关仲裁之前。
作者 吴昊
出处 《中国记者》 1988年第10期20-21,共2页 Chinese Journalis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