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监管机构应积极学习借鉴国际银行业监管执法的良好做法,增强监管执法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提升银行业监管执法的现代化水平执法是银行业监管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银行业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严监管、重处罚已成为银行业领域执法的新特点。据统计,在美国,仅货币监理署一家执法机构2011年至2014年对外披露的处罚金额就分别达到5200万美元、5.36亿美元、4.20亿美元、13.29亿美元。国际银行业监管执法的主要特点从处罚金额看,数额巨大。例如,美国司法部、住房和城市发展部。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16年第6期83-85,共3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