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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办理银行业务的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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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成年人办理银行业务存在诸多的管理空白和操作盲点,亟需厘清法律关系,编制操作手册,严防风险事件发生案例:2015年8月,一位老年客户手持一张一万元的存单来到某农商行网点,要求办理取款业务。柜员审核后发现,该存单的开户名是老年客户的外孙(未满十周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作者 张士锋
机构地区 江苏海门农商行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16年第21期57-59,共3页 China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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