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僵尸企业'破产出清时,银行为避免自身债权受到损失,可通过设立新抵押、变更偿债主体或诉讼、仲裁等措施防范风险'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随着中央提出'三去一降一补'的工作重点,清退'僵尸企业'刻不容缓。目前,很多'僵尸企业'的经营现状是存量资金、土地及劳工等生产要素闲置浪费,拖欠银行信贷资金,有的甚至恶意逃废债,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体系。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16年第24期52-54,共3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