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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编制委员会、浙江省计划委员会 浙江省农业委员会、浙江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地、市、县农业区划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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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最近国家农委、国家计委、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联合通知:“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中央确定保留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国家计委,既是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又是国家计委的一个职能局。建议各省(市、自治区)、地、县在机构改革中保留农业区划委员会。
出处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1982年第4期65-66,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Resources and Regional Pl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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