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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上市公司股权拍卖认识上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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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由于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而显得另类,因而才有了股权拍卖,并为此专门制定了法律规章,以区别于其他财产的拍卖。在上市公司股权拍卖特别是成交价低于净资产值较多的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流通股股东的质疑,认为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中国拍卖》
出处 《中国拍卖》 2004年第8期4-5,共2页 China A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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