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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拍卖法律纠纷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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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机械设备拍卖往往不同于其他物品的拍卖。设备拍卖会因数量多、品种杂、购时早、使用时间长,或自制、或原购置时就是二手货等,会存在型号规格不清、数量不准、产地不明、功能性差异、质量不一等情况;此外又由于参加拍卖的人员素质不一等。这些情况的存在,就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拍卖企业在设备拍卖中,如果稍微考虑不周,或者在某个环节存在疏忽,就可能会吃"官司"。
作者 王志良
出处 《中国拍卖》 2004年第12期10-10,共1页 China A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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