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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两个办法”助推“两个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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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是党和人民的要求,更是人大的责任使命。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在'两个机关'建设中,如何强化约束管理,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与时俱进履职尽责,成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课题。党委领导,多方合力,推动“两个办法”规定落实到位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先行一步,深化省情认识,根据新时代对省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工作的新要求,分别在2018年3月和5月制定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出台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代表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常委会主任会议其他成员与相关部门根据分工紧扣管理办法责任要求,带队实地调研,推动落地落实。
作者 黄城 赵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人大》 2019年第12期47-48,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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