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标志着全国人大的建立并开始履行职责。这次会议于20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规定:全国人大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这就是说,国家立法权集中在全国人大一个机关手里。宪法还规定: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在现实中很快就意识到,单纯由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来立法,不能适应国家建设和国家工作对法律的迫切需要。而事实上,在195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逮捕拘留条例,这实际上是常委会在行使立法权。由于有这种需要.
出处
《中国人大》
2019年第18期53-55,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