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试点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加快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开发建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保障系统如期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广东及深圳试点运行,人民银行制定了2006年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试点工程实施计划(详见附件)。其中,比较重要的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出处 《中国人民银行文告》 2006年第Z4期23-33,共1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