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9次会议、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9年第2期11-13,共3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