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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捷康成功案例谈应对美国337调查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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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10月6日,应美国Lexmark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Inc)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全球范围内的24家生产及向美国销售激光打印机硒鼓产品的企业发起337调查。其中中国广东的3家企业被列为了被告。这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仅在2010年发起的针对中国对美出口的第15起337调查。美国涉华337调查呈不断增加的趋势,中国依然成为其最大的受害国。面对美国的贸易大棒,中国企业应该借鉴盐城捷康企业的成功案例,拿起法律武器奋起反击。
作者 李勇
机构地区 天津财经大学
出处 《中国商论》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Z期217-218,共2页 China Journal of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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