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体系,其中风险评估是前提,风险交流是基础。只有通过风险评估获取科学的风险数据即风险信息,才能实现风险管理即风险措施的采取以及风险信息的交流;但是,唯有畅通的风险交流才能为风险评估提供作为对象的客体。由此可知,整个过程中风险信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解析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的含义及其要求,结合国外的相应法律规定,针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不足提出制度方面的完善措施。
出处
《中国商论》
2014年第1X期183-185,187,共4页
China Journal of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