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包税”之异议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最近一个时期,有些地方对纳税单位和个人应当上交的税收采取了定额包干的办法(以下简称'包税')。有的新闻单位也进行了宣传,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很大。对此,我们有不同的看法。包税与国家税法从表面来看,包税似乎是一种经济承包,是对现行税制的'改革'。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国家税收能不能搞承包?能不能用承包来代替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我们认为不能。众所周知,税收的存在是以国家的需要为前提的,而社会剩余产品就为供应这种需要提供了可能。要把可能变成现实,国家就必须凭借政治权力,制订一系列税法,把课税对象和征收比例都用法律条文固定下来。因此,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是税收的基本要求,舍此,税收就不成其为税收,包的也就不是税了。
作者 其立 文童
出处 《中国税务》 1984年第2期17-19,共3页 China Tax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