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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勾兑酒的应征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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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少酒厂为了推销滞销产品,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品种的酒,按一定的比例混合成新的勾兑酒进行销售。依照税法规定,不同品种的酒适用不同的税率,如粮食酒为60%,薯类酒为40%,代用品酒为15%等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品种的酒混合成的勾兑洒应怎样计算其应征税额呢?下面谈谈我的看法。可以先按照组成勾兑酒的各种不同品种酒所占的数量比和不同的价格,计算出每百斤勾兑酒的组成价格和各种不同品种酒所占的金额;再算出勾兑酒每百元组成价格中各种不同品种酒价格所占的比例,分别乘以销售收入,再分别乘以不同品种酒的适用税率,就得出勾兑酒销售收入中各种不同品种酒的应征税额;各种不同品种酒应纳税额之和,即是勾兑酒销售收入的应征税额。
作者 张世岭
出处 《中国税务》 1984年第2期27-27,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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