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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执行《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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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人民政府: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各地对第二步利改税的传达贯彻情况,总的来说是好的,多数地区都认真执行了国务院国发(1984)124号文件批准的《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地区在若干问题上自行放宽了政策。对此,我部曾于十月廿六日向各地发了电报,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步利改税的统一规定。
出处 《中国税务》 1985年第1期41-42,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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