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财政部公布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收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收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于1985年4月1日批准。财政部于1985年5月15日公布施行.《暂行规定》原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第二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及其《施行细则》第二条、
出处
《中国税务》
1985年第6期13-13,共1页
China Taxation
关键词
所得税
工商统一税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财政部
企业所得税法
暂行规定
分类号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引证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
财政部关于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降低核定利润率征税问题的通知[J]
.中国税务,1986(12):22-22.
2
关于《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收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的几个政策业务问题[J]
.中国税务,1985,0(6):14-15.
3
关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市区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解答[J]
.中国税务,1985,0(6):46-46.
中国税务
1985年 第6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